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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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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成,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4月8日通过书面、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方刚董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08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3亿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向公司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9.3亿元人民币综合信用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和开立信用证的额度),其中:6.25亿为原有额度继续申请,3.05亿为新增额度申请。上述银行额度的用信均为信用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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