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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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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时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 3、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金港镇江南宾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7、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苏俊、黄立峰、陈兴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瑞明大厦6009室,邮编: 215634信函登记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瑞明大厦6009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08年4月25日9:00-16:30。 4、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公司办公室,许向红。 联系电话:0512-58322508 传真0512-58322505 通讯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瑞明大厦,邮编:215634(2)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4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3、《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4、《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5、《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6、《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7、《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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