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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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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08年3月20日上午在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第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8年3月1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葛春慧监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依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3月7日苏公W[2008]E1030号《关于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截止2008年2月2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扩建2万立方米液化气储罐项目和20万立方米储罐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额为9,985.97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投资7,023.88万元,购入土地使用权投入2,962.09万元。为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动用本次募集资金9,985.9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抵补相应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根据《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三个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8030万元,"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同意将募集资金超出使用计划部分1551.24万元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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