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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股份(00222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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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59.20万元,系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359.2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述情况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出具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辽天会证核(2008)D44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意见:同意公司以5,359.2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天宝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5,359.2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违反天宝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同意天宝股份实施该等事项。 天宝股份管理当局在决定本次置换事宜前,与保荐人进行了充分沟通,且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的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 我们认为,天宝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置换行为是真实、合规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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