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拓日新能(002218)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08-4-22
|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行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4月21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拓日新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止2008年3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3,958,823.64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以33,958,823.64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3,958,823.64万元。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聘请了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任兆成、王颖经核查,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拓日新能将募集资金33,958,823.6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3,958,823.64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宋萍萍女士、沈辉先生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3,958,823.64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