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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合化工(002217)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2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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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建议公司短期使用不超过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次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本着审慎的原则对本次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仔细询问,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属于以合成氨为生产源头的化工行业,煤、电和盐是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近年呈现价格上升趋势,公司计划用此部分资金购买生产用原材料(按75天消耗量储存原材料),主要购买的原材料包括煤炭、工业盐、铂金网、液氨和硫烯材料等。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计划:32107万元,其中,在建设期第一年(半年)投入9632万元,建设期第二年投入22475万元。由此测算,一年内将有11000万元-12000万元的资金闲置。运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拓展市场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可为公司节省一定的财务费用。 2、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第20条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是适应行业及市场本身规律,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该做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拟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代表人: 卢旭东 武健 法定代表人: 马昭明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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