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三全食品(00221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08-3-5
     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34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36.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64.19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京都验字(2008)第010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东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公司“三全食品综合基地建设工程项目”、“速冻冷链建设项目”及“三全食品华东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相关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3、相关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公司一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相关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将大赢家网站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大赢家网站添加到收藏夹吗? ↓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下载↓  ↓如何防范炒股帐号被盗?↓
关于大赢家 | 网站导航 | 产品与服务 | 用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内容合作 | 广告合作 | 加盟代理
大赢家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401栋4楼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96 6666
版权所有:大赢家财富网 深圳市大赢家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404]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