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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普信(002215)监事会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的意见 20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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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的意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 一、截至2008年2月29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76.36万元。 二、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聘请了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本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罗腾子、陈华,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诺普信本次以募集资金1,376.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76.36万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违反诺普信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同意诺普信实施该等事项。" 我们认为: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76.36万元。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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