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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诺普信(002215)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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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建议公司短期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农药制剂生产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本着审慎的原则对本次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仔细询问,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属农药制剂行业,农药生产销售受农作物种植季节及生长期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每年3~6月份为生产发货集中期,是公司生产旺季。而全国农药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每年的3~9月份,因此销售旺季阶段的生产对公司把握市场机会和全年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公司集中精力进行农药制剂生产,需要补充大量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年产2万吨水基化环保型农药制剂产业化项目、西北生产基地环保型农药制剂项目、基层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农药新剂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公司正积极组织实施募投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除2008年上半年已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外,其余大部分募集资金将集中在下半年发生,在2008年9月底之前,公司募集资金将约有13,000万元暂时闲置。公司计划以不超过13,000万元募集资金短期补充农药制剂生产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5个月,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20条的有关规定。 2、公司以不超过13,000万元募集资金短期补充农药制剂生产流动资金,是适应行业与市场本身规律,集中优势资源专注于旺季生产经营,有利于提升经营规模与经营业绩。公司将募集资金短期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节约了财务费用支出,同时该做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短期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农药制剂生产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该议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代表人: 罗腾子 陈华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陈卓然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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