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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002214)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20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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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5,579.84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运用不超过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表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幕投计划及幕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大立科技运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立科技拟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运用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之规定,我们对该公司拟进行的上述募集资金运用无异议。"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表如下专项意见:"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严晓浪先生、王超先生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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