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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股份(002212)独立董事对2007年度关联交易、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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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07年度关联交易、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一致认为:200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来往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公司2007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事项;截止到2007年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一致。 二、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一致认为:公司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许守泽 何文标 郑国材 谢继奕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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