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宏达新材(00221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08-4-8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1号文核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月23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9元。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A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8年1月28日出具了苏天会验[2008]2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97.93万元。A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根据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了有关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近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8087.7186万元变更为24187.7186万元,同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注册号编制规则》(GS15-2006),企业注册号由3200002102878号变更为320000000050286号。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