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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利得(002206)董事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08-1-25
    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浙天会审﹝2008﹞34号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海利得股份公司)截至2008年1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海利得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海利得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本专项审核报告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出具,所发表的专项审核意见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
现将我们对海利得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50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海利得股份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6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080,000.00元, 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16,102,4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3,977,6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5日汇入海利得股份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支行33001636135059989886账号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支行860014935108099001账号内,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700,600.00元后,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27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浙天会验﹝2008﹞7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海利得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按以下排列顺序全部投向年新增 14,320 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和年新增25,000吨车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上述两个项目预计总投资48,980万元。
第一个项目已作先期投资,部分募集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用来偿还该项目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两个项目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两个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各项目承诺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建设

年新增14,320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 15,980 1年
年新增25,000吨车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 33,000 1年
合计 48,980
================续上表=========================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年新增14,320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 海宁市经济贸易局海经技备06529号
年新增25,000吨车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 海宁市经济贸易局海经技备07171号
合计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上述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海宁市经济贸易局备案,截至2008年1月15日,海利得股份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277.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年新增14,320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 15,980 13,245.66
年新增
25,000吨车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 33,000 32.05
合计 48,980 13,277.71
年新增14,320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于2007年末建成投产,实际自筹资金投入总额 13,245.66 万元,其中土建改造费用 873.63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1,182.30万元,安装工程费用222.26万元,其他工程费用547.4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20万元;年新增25,000吨车用差别化工业丝技改项目预计于2008年6月15日开工建设,截至2008年1月15日,项目前期调研及规划咨询费用等已支出32.05万元。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董事会专项说明的比较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海利得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内容逐项对照,两者相符。
五、审核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海利得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海利得股份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翔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沃巍勇
报告日期: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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