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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铸钢(002204)监事会决议公告 200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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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2月1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8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直接送达和传真回复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07年监事津贴的议案,津贴标准为3600元/年/人(含税),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批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八年二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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