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公告      
关于全聚德(002186)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08-5-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08)-04-011
受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08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2.公司于2008 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日期、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人等。
3.2008年5月8日,本次股东大会在北京展览馆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俊贤先生主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8人,代表股份85,852,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65% 。
2.列席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本所律师。
本所认为,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均由1名股东及2名监事代表进行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合法获得通过。
本所认为,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齐伯更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将大赢家网站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大赢家网站添加到收藏夹吗? ↓Adobe Reader PDF阅读器下载↓  ↓如何防范炒股帐号被盗?↓
关于大赢家 | 网站导航 | 产品与服务 | 用户反馈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友情链接 | 内容合作 | 广告合作 | 加盟代理
大赢家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401栋4楼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96 6666
版权所有:大赢家财富网 深圳市大赢家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404]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