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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旅游(00203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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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丽江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信用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按季付息,到期后以公司营业收入一次性归还。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丽江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抵押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两年。该借款以公司玉龙县房产权证玉字第20080128号、第20080127号房屋所有权和玉国用2007第474号、玉国用2007第471号和玉国用2007第473号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按季付息,到期后以公司营业收入一次性归还。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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