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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器(002025)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2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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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贵州航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外协加工合同》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和了解,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委托贵州航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加工零件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同意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与贵州航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外协加工合同》。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东林史际春陈怀谷张宏斌 二○○八年九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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