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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00202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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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8年3月31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为上海、北京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分别再提供最高额度为27,285万元、18,000万元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孙为民先生作为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审议该议案时未行使表决权。 具体详见公司2008-019号《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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