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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002022)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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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钦州北路1189号本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伟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名,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5名,持有代表公司75,266,313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承债式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继续存续经营,上海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被注销。 本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266,313 股。表决结果为:同意75,266,31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266,313 股。表决结果为:同意75,266,31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5,266,313 股。表决结果为:同意75,266,313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王卫东、许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二○○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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