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航精机(002013)控股股东减持承诺公告 2008-6-25
|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精机或公司”)于6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承诺函,为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就其持有的中航精机股份减持事宜特别承诺如下: 一、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承诺所持有的将于2008年11月2日解禁上市流通的中航精机股份,自2008年11月3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至2010年11月2日。 二、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承诺所持有的已解除限售的中航精机股份,自2008年6月25日起至2010年11月2日在股票二级市场减持价格由不低于8.05元/股(经过公司历次分红,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减持价格由不低于1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0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5元/股(当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中航精机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4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