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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股份(002010)股改方案实现了最高价补偿 200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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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证券 石正华
在第二批试点采用送股作为对价方式的40家公司中,传化股份的方案总体水平较好。这首先表现在公司支付对价的绝对水平较高。流通股每10股获得4.5股,与已经公布单一送股方案的34家公司平均送股3.45股、40家试点公司平均送股3.23股、10家中小板公司平均送股3.48股相比,这个数值在试点上市公司中处于较好水平,在试点上市公司中目前仅次于物华股份、宏盛科技每10股获付5股的对价水平。而且方案是一次性提出的,显示了大股东的诚意。
其次,方案实现了“最高价”补偿。从保护流通股市值的角度出发,通过计算最高价覆盖率可发现,其最高价覆盖率为120.38%(按7.19登记日收盘价13.99元算),意味着现存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市值按照基准日股价13.99计算,将高于按照历史最高价16.85的市值。
所谓“最高价”补偿,就是保证在传化股份股价历史最高位买入的股票,在股改方案实施后不会亏损。按照传化股份股改方案公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12.67元计算,股改方案实施后流通股股东的每股持有价值复权后价格为18.37元/股,按照传化股份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3.99元计算,为20.29元,高于传化股份历史最高价16.85元/股。这意味着,如果传化股份股改后的股价依然可以维持在现有水平,则理论上不存在传化股份的流通股股东的市值亏损。从这个角度看,传化股份方案好于目前市场平均覆盖率87%的水平。
再次,大股东承诺25元以下不减持,比股东登记收盘价13.99元比有78.69%上升空间,比自动除权价9.65元比,有159%的上升空间。
另外,按有关研究测算,其2005年每股收益有望达到0.7-0.8元,按除权价9.65计算,其动态市盈率12.06 -13.79倍,即使是按登记日价13.99元计算,也仅为17.5-20倍,低于其行业平均20倍的市盈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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