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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200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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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精工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在浙江省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北大道1158号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投资主体为公司本身,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完善公司太阳能光伏产业链,进一步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拟利用自筹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该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全部以现金投入,100%由精工科技出资。上述投资分两期实施,其中首期投入5,0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剩余5,000万元在2008年 12 月底前完成投入,同时对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由 5,000 万元增资到10,000万元。拟定注册地点: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北大道1158号。经营范围主要为:多晶硅太阳能产品、多晶硅原材料以及相关产业延伸产品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成立后,首期投资额5,000万元将主要用于收购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 四、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基于自身整体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需要,按业务专业化经营的要求,构建母子公司两级法人体制。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设立,一方面将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业务决策和运营的效率,有效控制业务运营风险;另一方面将使公司的产业模块更加清晰,促进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快速成长,符合公司做大做强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总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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