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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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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召开通知于2008年4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08年4月15日会议在洛阳锦源山庄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张文杰、殷建勇、成冬梅、张泽华、程峰、龙嘉董事和董家臣、翟新生独立董事共8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刘家森独立董事委托翟新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吕继增监事会主席,马保群、王锐、张勇、宋朝辉监事,李英、宋和平副总经理,吕晓总会计师。会议由张文杰董事长主持,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2007年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经营计划建议报告》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报告。 二、关于《2007年度财务报告》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含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其摘要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含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据差异调整的议案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对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据差异进行调整。涉及调整的项目如下: (一)涉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事项 项目 原披露数 新调整数 差异 原因 长期股权投资 555,526,986.85 618,846,476.37 63,319,489.52 对豫能高科的长 未分配利润 -153,724,698.76 -90,405,209.24 63,319,489.52 期股权投资按照 所有者权益 756,093,605.82 819,413,095.34 63,319,489.52 成本法追溯调整 (二)涉及合并报表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 项目 原披露数 新调整数 差异 长期股权投资 528,163,287.77 528,846,476.37 683,188.60 盈余公积 135,516,630.19 135,127,386.92 -389,243.27 未分配利润 -154,113,942.03 -153,041,510.16 1,072,431.87 所有者权益 759,134,016.83 759,817,205.43 683,188.60 ================续上表========================= 项目 原因 按照2007年度审计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 数确认郑新公司2006年 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照新的合并报表调整 盈余公积 方法,子公司合并分录不 需要调整盈余公积 不再按照豫能控股的坏 账政策调整郑新公司的 未分配利润 坏账,同时确认郑新公司 2006年度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 所有者权益 确认郑新公司2006年度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85,359.28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41,656,150.88元。鉴于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1,656,150.88元,因此,2007年度本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豫能控股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豫能控股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3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决定于2008年5月8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九、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十、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一、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举手表决,与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 十二、本公司独立董事董家臣、刘家森、翟新生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本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经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85,359.28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41,656,150.88元。鉴于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1,656,150.88元,我们同意董事会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修订了涉及内部控制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如《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豫能控股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需要认真改进和落实。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豫能控股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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