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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000997)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0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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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4月24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集团")通知,新大陆集团曾于2007年4月27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5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质押期限为一年(相关内容请见2007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因2007年5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现该部分质押的股份数也相应增至3,000万股。现新大陆集团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解除了这部分股票的质押关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08年4月22日办理了该3,00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63%)的质押解冻手续。 另因流动资金贷款需要,2008年4月22日新大陆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7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87%)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质押期限为一年,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新大陆集团现持有本公司203,472,3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4.98%。截至公告日,新大陆集团总计质押本公司126,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7.90%。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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