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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台酒业(000995)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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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8日上午9点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力鑫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各项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出席会议,代表股份95469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1%,没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 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2008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本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经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为-5103万元,发生亏损。因此,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力鑫、吴生元、王国义、陈永、郝俊华、张文波、谢维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鼎泰亨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7%)提名,殷广智、常红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1409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4%)提名,亢滢浩、贾福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表决该项议案时,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张力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吴生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王国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陈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郝俊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张文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谢维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8、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殷广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常红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亢滢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贾福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魏汉儒、郑刚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在表决该项议案时,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魏汉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以同意954693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选举郑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时,根据公司2008年4月22日职工代表大会推荐,余建平先生为公司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魏汉儒先生、郑刚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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