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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000985)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0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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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92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3%;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2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15亿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73股,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 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照转增股本后的持股数量计算,每10股流通股将获送的对价股份为3.2股,每10股流通股实际获得的股数为4.88股。在对价安排完成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审议及实施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9月25日经大庆华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0月16日实施。 (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和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截至2007年10月16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需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锁定期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锁定期起始日至本提示性公告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的说明根据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提示性公告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五、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或垫付方是否同意解除限售)情况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再转送作为股改对价,因此,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或垫付方是否同意解除限售)情况。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92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3%;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22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售 本次限售股 剩余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 份上市数量 条件的流通 序 股东名称 股股份数量 (股) 股股份数量 号 (股) (股) 1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51,000,000 5,750,000 45,250,000 2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 20,339,700 5,750,000 14,589,700 3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2,980,900 5,750,000 7,230,900 4 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 339,700 339,700 0 5 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 339,700 339,700 0 合计 85,000,000 17,929,400 67,070,600 ================续上表=========================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占股 序 股东名称 份总数的比 号 例(%) 1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4.44 2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 4.44 3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4.44 4 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 0.26 5 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 0.26 合计 13.83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七、控股股东减持信息披露 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本公司流通股份的计划,同时对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事宜有如下承诺: "本公司若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我厂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000,000 65.57% -17,929,400 1、国家持股 12,980,900 10.01% -5,750,000 2、国有法人持股 71,339,700 55.03% -11,5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 679,400 0.52% -679,4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679,400 0.52% -679,4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639,500 34.43% 17,929,400 1、人民币普通股 44,639,500 34.43% 17,929,4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29,639,500 100.00% ================续上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070,600 51.74% 1、国家持股 7,230,900 5.58% 2、国有法人持股 59,839,700 46.16%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2568,900 48.26% 1、人民币普通股 6,2568,900 48.2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29,639,500 100.00%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在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说明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十、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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