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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股份(000980)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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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10日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燕根水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48966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考虑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做相应修改。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汽车仪表、摩托车仪表及车用零部件、电机系列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电工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润滑油、包装制品、光伏节能装备产品、健身器材的生产、销售,旅游服务,机制纸、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以上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仪表、汽车电器件、摩托车仪表、摩托车电器件、汽车车身及附件、安全防撬门、装饰门、防盗窗及各种功能门窗以及车用零部件、电机系列产品、电子电器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销售、旅游服务等;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以上经营范围中未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以及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以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48966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8966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 3、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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