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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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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23日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3人,实到10人,张秋利董事委托陈青光董事、经继平董事委托孙其钊董事、苗立胜独立董事委托季德钧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青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出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推选陈青光、钟新民、孙其钊、谢襄郁、周茂权、王兆民、赵瀛生共7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季德钧、梅蕴新、李丰生、廖志佐共4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表决结果均为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数拟由换届前的13人调整为换届后的11人,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四十三条原文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9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改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8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六条原文为: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数拟由换届前的13人调整为换届后的11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第十条原文为: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9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修改为: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四、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8年6月16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 2、会议地点:桂林市翠竹路27-2号公司本部(琴潭汽车客运站大楼)二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6日(星期五) 4、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4)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 1、陈青光先生,现年58岁,先后毕业于重庆交通学院管理工程系,杭州大学旅游系,中山大学哲学系现代管理决策专业研究生班,高级经济师。1998年10月至今在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副董事长、桂林市政协常委、中国旅游车船协会副会长、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常务理事。曾任桂林市汽车总站办公室副主任,桂林市泰和饭店总经理,桂林市杉湖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桂林市旅游车船公司第一副总经理、总经理,桂林市旅游局第一副局长、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长助理,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西旅游协会副会长,桂林市旅游协会会长,桂林市道路同业工会副会长,桂林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西上市公司协会副理事长;曾被评为桂林市优秀青年企业家。 陈青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钟新民先生,现年56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8年至2004年6月任桂林市旅游局局长,2004年6月至今在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参股40%的桂林新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广西旅游景区(点)协会会长,广西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监事。曾任中共桂林市市委委员,桂林市公共汽车公司副经理、经理,桂林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桂林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桂林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临桂团团长、中共临桂县委副书记,桂林市交通局局长,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桂林旅游管理委员会书记,常务副主任,桂林市旅游局局长,曾被评为桂林市优秀青年企业家。 钟新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孙其钊先生,现年46岁,大专学历。1998年至今在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参股40%的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桂林市无线电二厂生产科副科长、技术管理办公室主任,桂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体制科副科长,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助理,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代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旅游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其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谢襄郁先生,现年43岁,大专学历,1998年至今在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参股40%的桂林新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参股40%的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财务负责人,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荔浦银子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贺州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谢襄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5、周茂权先生,现年45岁,硕士,高级经济师,2000年至今在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营销中心总经理。曾先后在桂林市旅游局、防城港市旅游局、广西旅游局工作,分别任科长、副局长、市场开发处副处长,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龙脊温泉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周茂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6、王兆民先生,现年57岁,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董事长。1996年以来在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 王兆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7、赵瀛生先生,现年62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被评为广西区、桂林市劳动模范,广西区、桂林市优秀企业家。 赵瀛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季德钧先生,现年64岁,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桂林电力电容器总厂厂长,深圳特发集团总经济师,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特发信息阿尔卡特光纤有限公司董事长。 季德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梅蕴新先生,现年59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至今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该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梅蕴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李丰生先生,现年44岁,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曾任桂林工学院旅游学院书记。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9项,出版学术专著4部,发表学术论文41篇,翻译学术文献20多万字。 李丰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廖志佐先生,现年63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桂林市重工业局财务科科长,桂林市房屋开发联合公司副总会计师,桂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桂林市财政局调研员、桂林市政府直管资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廖志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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