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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信息(000977)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15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14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孙丕恕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10,081,4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1.20 %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502,7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4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4、审议并通过了《浪潮信息2007年度年终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5、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1,581,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3,00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99.9973%,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0.0027%。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502,7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两位独立董事和以下四位非独立董事组成(以累积投票制):
孙丕恕先生,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辛卫华先生,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王恩东先生,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高文先生,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以上董事的简历请见2008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以累积投票制):
郝先经先生,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周宗安先生,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以上独立董事的简历请见2008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王新春先生、李光锋先生和以下股东代表监事组成:
白玉铮先生,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将章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6人时”修改为:“(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4人时”;将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1,584,100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王海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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