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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信息(000977)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0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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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8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按产品划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 类别 分 易的比例 代理产品 浪潮集团有限 不超过4000 - 公司 万元 计算机配 浪潮(香港)电 不超过11000 - 件 子有限公司 万元 山东浪潮齐鲁 不超过7000万 总计不超过 不超过 采购货物 代理产品 软件产业股份 元 23000万元 25% 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和成 不超过1000万 - 代理产品 实业发展有限 元 公司 服务器及 浪潮集团有限 不超过3000万 - 微机 公司 元 服务器及 浪潮(山东)电 不超过5000万 总计不超过 不超过 销售产品 微机 子信息有限公 元 12000万元 13% 司 服务器及 山东浪潮齐鲁 不超过4000万 - 微机 软件产业股份 元 有限公司 其他交易 土地租赁 浪潮集团有限 156万元 总计不超过 不超过 费 公司 2056万元 90% 浪潮集团有限 水电费 公司 不超过100万 79.92 元 山东浪潮齐鲁 房租 软件产业股份 不超过200万 159.02 有限公司 浪潮(山东)电 加工费 子信息有限公 不超过1500万 686.83 司 进口代理 深圳市天和成 费 实业发展有限 不超过100万 61.48 公司 ================续上表========================= 关联交易 按产品划 关联人 007年的总 类别 分 金额(万元) 代理产品 浪潮集团有限 108.69 公司 计算机配 浪潮(香港)电 7580.28 件 子有限公司 山东浪潮齐鲁 2355.46 采购货物 代理产品 软件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和成 671.14 代理产品 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服务器及 浪潮集团有限 2036.83 微机 公司 服务器及 浪潮(山东)电 846.73 销售产品 微机 子信息有限公 司 服务器及 山东浪潮齐鲁 3184.57 微机 软件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交易 土地租赁 浪潮集团有限 156.06 费 公司 浪潮集团有限 水电费 公司 山东浪潮齐鲁 房租 软件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 浪潮(山东)电 加工费 子信息有限公 司 进口代理 深圳市天和成 费 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0609300元,注册登记日期为1998年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孙丕恕,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山大路224号。公司主营范围为:计算机及软件、电子及通信设备的生产、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电器机械、五金交电销售;计算机应用、出租及计算机人员培训服务等。 (2)浪潮 (香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香港”):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为浪潮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要经营计算机整机及部件、软件的进出口、转口业务及技术服务、新技术产品开发等相关业务。 (3)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软件”):注册资本18583.1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茂昌,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泰安市虎山路中段。 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及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索道运输。 (4)浪潮(山东)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山东”):注册资本2967.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渺,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开发区齐鲁软件园创业广场D-A203室。公司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产品生产线的总体规划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进出口业务。 (5)深圳市天和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和成”):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军强,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68号中震大厦301-306室。公司主营业务为: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51.20%的股份。 (2)浪潮香港、浪潮软件为浪潮集团之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浪潮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浪潮山东、深圳天和成分别为浪潮香港和浪潮软件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最终同受浪潮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销售代理产品或计算机配件,主要是通过月结付款的方式,因此不存在上述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其代理产品、计算机配件等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与独立第三方供货商相比,浪潮集团及浪潮香港在产品供货期、货款的结算等采购政策方面存在较大优势。 为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于2005年3月27日与浪潮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公司与浪潮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须遵循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等条件,杜绝了关联交易可能发生的价格不公正或条件不公平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其代理产品、计算机配件等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且与独立第三方供货商相比,浪潮集团及浪潮香港在产品供货期、货款的结算等采购政策方面存在较大优势。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它们之间的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主要原因如上所述,同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长期、良好的合作也降低了彼此的磨合成本。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关联方为公司采购、销售其代理产品、计算机配件等提供了稳定的基础,有助于公司集中力量发展主要业务。 以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 200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作了审慎的调查,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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