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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热电(000958)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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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3月31日8:30; 2、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累积投票制。 4、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李向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累计投票制,参加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2,775,412股,占公司总股本34.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775,41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贾彤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775,41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信联冀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洪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信联冀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冀信股见字0801号)。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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