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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化工(000953)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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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6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元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46,225,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7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6,225,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6,225,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6,225,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46,225,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46,225,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681,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何元军、曹建国、张志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544,495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河池金谷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46,225,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44,644,4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4,354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681,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何元军、曹建国、张志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544,495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大田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681,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河化集团、何元军、曹建国、张志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544,495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6,225,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6,225,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岳秋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详细内容请登陆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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