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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000951)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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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实到9人,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浩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相关销售业务事项。同时,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2008年5月从山东省工商局换发,注册号由3700001801767-1变更为370000400002450。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08年6月27日实施完毕,股本总额由322,635,000增至419,425,5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二条修改为: 第二条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体改委以鲁政字[1997]266 号、鲁体改函字[1998]第86 号文批准,由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山东电影机械厂、山东三塑集团有限公司和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于1998 年9 月28 日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400002450。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942.55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制造和销售;汽车改装、机械加工、工具制造与销售;钢材批发;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普通货运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汽车专用油(包含润滑脂、齿轮油、发动机油,但燃料油除外)、汽车防冻液的零售业务。[以工商登记核准的为准]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19,425,500股。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该议案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定于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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