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5-23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8年 6月23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08年6月23日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 2008年6月17日 4.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年6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题: (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名单: 陈玉林先生 邵长金先生 王文新先生 李云生先生 贾保良先生 朱学新先生 叶永茂先生 张复生先生 尚 贤女士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审议设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3)审议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4)审议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5)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候选人名单: 文秀江先生 付 涛先生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累积投票制投票原则: 1、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所选人数(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 2、以所得选举票数较多并且所得选举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者当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选举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当选人的,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对前述无法确定是否当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 3、在选举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时,一并进行累积投票,按得票数量,分别排名选举。 4、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5、股东对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以及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五、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六、登记时间:2008年6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七、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八、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 (2)联系电话;(0373)3978861 3978966 (3)公司传真:(0373)3911359 (4)邮政编码:453011 (5)联 系 人:肖树彬 冀涌泉 (6)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凭截止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效证件进入会场;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2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