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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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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08年5月22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5月1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8人,本次参会董事8人。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陈玉林先生、邵长金先生、王文新先生、李云生先生,贾保良先生、朱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研究,提名叶永茂先生、张复生先生、尚 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陈玉林先生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邵长金先生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文新先生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云生先生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贾保良先生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学新先生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叶永茂先生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复生先生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尚 贤女士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 二、审议通过设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实施了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第6条中注册资本和第19条中的股本总额进行变更。 1.将原章程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057.1412万元”,修改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68.5694万元”。 2.将原章程第19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9057.1412 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修改为“股份总数为 58868.5694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定于2008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2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玉林先生,1945年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先生是河南省企业管理优秀专家、中国化纤协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现任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5949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邵长金先生,1962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3055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新先生,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兼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844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云生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447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贾保良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设备动力处处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学新先生, 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车间主任、企业管理处处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永茂先生,1942年出生,汉族,1965年毕业于北京化纤工学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在国家纺织工业部化纤局、国家纺织工业局规划发展司就职,现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化纤工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曾任“神马实业”、“吉林奇峰”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复生先生,1962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86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先后在郑州大学经济系任教、郑州大学商学院任教,现任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长期从事会计学教学工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尚 贤女士,1970年出生,汉族,2007年6月毕业于上海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副高级律师,先后在郑州昭法律师事务所、河南醒世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律师工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述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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