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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第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2-2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方案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08年2月26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15:00—2008年2月26日15:00;
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下午15:00至2008年2月26日15: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玉林
6.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部分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940人、代表股份253,416,232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6574%。(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35,445,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8人,代表股份17,970,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632%)。
2.公司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2,200,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5740%;反对1,196,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720%;弃权10,019,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9540%。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2,161,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5588%;反对1,180,5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659%;弃权10,074,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9753%。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2,154,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5559%;反对1,121,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425%;弃权10,140,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0016%。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2,332,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6263%;反对1,093,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316%;弃权9,989,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9421%。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预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2,022,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5041%;反对5,510,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746%;弃权5,882,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213%。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767,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4032%;反对1,122,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431%;弃权10,526,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1537%。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696,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3753%;反对1,122,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430%;弃权10,597,0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1817%。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691,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3732%;反对1,518,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990%;弃权10,207,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027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390,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545%;反对1,508,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952%;弃权10,517,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1503%。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股票(增发)条件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0,984,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0942%;反对9,458,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7323%;弃权2,97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735%。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增发)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6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39%;反对10,68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2173%;弃权1,466,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78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6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39%;反对10,784,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2556%;弃权1,369,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404%。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增发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2,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保荐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6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39%;反对10,695,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2204%;弃权1,458,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757%。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以及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具有一定比例的优先认购权,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增发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6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39%;反对10,703,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2235%;弃权1,451,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726%。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原股东可按照其在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应调整。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6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39%;反对10,695,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2207%;弃权1,458,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754%。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6)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6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39%;反对10,786,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2564%;弃权1,367,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397%。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7)上市地点:本次增发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6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39%;反对10,693,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2198%;弃权1,460,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763%。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投资于以下项目:
年产40,000吨高品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40,000万元; 年产12,000吨连续聚合差别化氨纶纤维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40,0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6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39%;反对10,693,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2198%;弃权1,460,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763%。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9)增发股票决议有效期:本次增发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导致本次增发计划不可行或虽可行但实施本次增发计划将给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等增发计划取消或延期实施。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62,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2039%;反对10,662,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2075%;弃权1,491,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886%。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0)本次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如本次发行在2008年内完成,则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如本次发行未能在2008年内完成,则本次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另行决定。
本次增发A股的方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还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0,583,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9361%;反对11,353,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4802%;弃权1,479,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837%。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42,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61%;反对2,425,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570%;弃权9,748,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69%。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相关
事宜的议案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3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25%;反对2,441,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33%;弃权9,741,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42%。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3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25;反对2,43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17%;弃权9,745,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5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聘请保荐人(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本次增发申报事项;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3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25%;反对2,43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17%;弃权9,745,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5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241,233,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25%;反对2,43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17%;弃权9,745,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5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根据本次实际增发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3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25%;反对2,43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17%;弃权9,745,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5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6)在本次增发完成后,办理本次增发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3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25%;反对2,43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17%;弃权9,745,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5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3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25%;反对2,43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17%;弃权9,745,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5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8)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出台的新政策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3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25%;反对2,43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17%;弃权9,745,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5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241,23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1925%;反对2,43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617%;弃权9,745,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8458%。
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二)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名称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股东名 股东名 股东名 股东名 股东名 股东名
称 称 称 称 称 称
新乡白鹭 新乡市国
化纤集团 资经营公 潘爱钗 杨维坚 张宏宇 李卫民 李洪涛 沈清
有限责任 司
所持股数 公司
(股) 161,104, 73,487,24 4,450,0 940,00 678,40 508,00 381,60 293,81
025 7 00 0 0 0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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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名称 股东名 股东名
称 称
章桓 袁惜专
所持股数
(股) 290,25 261,26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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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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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焦 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网络投票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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