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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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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29日 2、召开地点:清华大学东门外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徐井宏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数86,927,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86,927,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86,927,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6,927,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同意86,927,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15,003,621.1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00,362.11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9,901,710.27元后,合并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04,969.26元。 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20,60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12,364,800.00元,合并未分配利润尚余11,040,169.26元。2007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86,927,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07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所有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 同意86,927,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徐井宏先生、马二恩女士、李志强先生、齐联先生、王立彦先生、王少兰先生和张生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王立彦、王少兰和张生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徐井宏先生:同意86,927,5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马二恩女士:同意86,927,5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李志强先生:同意86,927,5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齐联先生:同意86,927,5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王立彦先生:同意86,927,5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王少兰先生:同意86,927,5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张生瑜先生:同意86,927,5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选举朱武祥先生、涂孙红女士为公司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齐晓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朱武祥先生:同意86,927,5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涂孙红女士:同意86,927,571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在与上海惠普有限公司和惠普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经销协议》(协议号:PANumberAG388 )项下的付款义务和其他有关义务向两家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2010年4月30 日止。 同时,公司将为紫光数码有限公司申请明基仓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有限公司厂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2008年6月5日起至2010年6月4日止。 同意86,927,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交易天地科技股票的议案 公司2007年末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科技"、股票代码: 600582)3,442,773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2%,目前这部分股份属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鉴于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公司所持有的全部的天地科技股票,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决定上述交易所获资金的用途。 同意86,927,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四海通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郭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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