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兰州黄河(000929)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5-13
|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召开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于2008年5月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到1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同意《撤销董事会六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在兰州市商业银行德隆支行申请1.5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未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麦芽有限公司在兰州市商业银行德隆支行申请1亿元担保授信额度的议案》; 担保授信期限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麦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申请 5000 万元担保授信额度的议案》。 担保授信期限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将在取得上述授信担保后,由兰州黄河麦芽有限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大麦收购,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但根据麦芽公司实际资金状况及使用的安排,该额度在短期内不会全部使用,因此公司将及时根据贷款实施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包括上述两项担保,本公司截至2008年3月底贷款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7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0.18%。 由于兰州黄河麦芽有限公司截至 2008 年 3 月底资产负债率为88.89%,所以本次审议通过的2、3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为避免担保风险,本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兰州黄河麦芽有限公司另一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持有黄河麦芽35%的股份)以其所持本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无质押无冻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承诺函。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五月九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