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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200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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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兰州黄河 股票代码:0009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十九楼C、D、E座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十九楼C、D、E 座67号信箱 联系电话:0755-82077278 权益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2008 年3月11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兰州黄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股份受让行为已经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且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已同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共同承诺本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兰州黄河 指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长城资产 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转让 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兰州 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3,263,158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2.52%中的17,263,158股,以 不低于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 易日每日加权平均值的 90% 转让于深圳市 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 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深圳市金亚龙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本报告书 指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十九楼C、D、E座 3、法定代表人:钟彪 4、注册资本:3900万元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730318 6、组织机构代码:19233674-7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济性质:民营 9、主要经营范围:兴办各类实业;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10、经营期限:自1995年5月2日起至2015年5月2日 11、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登字:440300192336747 地税登字:440300192336747 13、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十九楼C、D、E座67号信箱 14、邮政编码:518031 15、联系电话:0755-8207727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公司由二名股东合资设立,股东均以自有资金出资。谢志贤出资3178万元,占出资比例的81.5%,徐劲笛出资722万元,占出资比例的18.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钟彪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总经理 谢志贤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徐劲笛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钟惠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纷有关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无。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投 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无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兰州黄河拥有的股份。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目前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兰州黄河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本次股权转让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兰州黄河23,263,158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2%。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长城资产将其持有的23,263,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2%)中的17,263,158股,以不低于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值的90%转让于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仍持有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7,263,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股权转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的数量:兰州黄河17,263,158股 3、本次转让股份价格:人民币11.24元/股,总价款为壹亿玖仟肆佰零叁万柒仟捌佰玖拾陆元整 4、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间:2008年3月7日 5、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乙方在受让股份范围内,按照受让比例与甲方共同承继甲方在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有承诺。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股权转让涉及17,263,158股,其中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享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892,68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0,370,478股。剩余受让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在二级市场解除限售后可获流通时间及股数分别为(实际以上市公司公告时间及股数为准):2008年12月1日后为6,892,680股,2009年12月1日后为3,477,798股。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时间 买卖 股票 股数 均价 持股数 情况 代码 (股) (元) (股) 2007年8月 买入 000929 958702 12.5 958702 深圳市金 2007年9月 卖出 000929 958702 16.44 0 亚龙投资 买入 000929 1111892 12.34 1111892 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 卖出 000929 874792 13.65 237100 2007年12月 卖出 000929 237100 13.71 0 钟彪 无买卖000929的交易情况 0 买入 000929 290572 12.37 290572 2007年8月 卖出 000929 36572 12.85 254000 买入 000929 60000 13.81 314000 谢志贤 2007年9月 卖出 000929 254000 16.73 60000 2007年10月 买入 000929 255200 13.57 315200 2007年11月 卖出 000929 42700 13.75 272500 2007年12月 卖出 000929 272500 13.86 0 2007年8月 买入 000929 11900 12.43 11900 2007年9月 卖出 000929 11900 16.95 0 徐劲笛 2007年10月 买入 000929 29500 12.5 29500 200年11月 卖出 000929 29500 13.68 0 买入 000929 10000 13.62 10000 2007年12月 卖出 000929 10000 14.1 0 钟惠 买入 000929 5000 10.76 5000 2008年2月 卖出 000929 5000 10.89 0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到信息披露日前,无000929(兰州黄河)持股记录。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无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深圳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 钟 彪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人 谢志贤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4、自然人 徐劲笛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5、自然人 钟 惠女士身份证复印件; 6、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 7、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钟彪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 称 在地 108号 股票简称 兰州黄河 股票代码 000929 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锦峰大厦十九楼C、D、 E座 拥有权益的 增加√减少□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有□无√ 股份数量变 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是□否√ 信息披露义 是□否√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 17,263,158股 变动比例: 9.29%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钟彪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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