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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宣工(000923)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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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7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建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其中,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非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0174.216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66%;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0.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会议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议案1-2,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向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借款和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0.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2:《关于向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为0.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鸣蛟先生、王江涛先生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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