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钱江摩托(000913)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3-1
|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2月29日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林华中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75,07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3,536,000股的60.6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增选金学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5,0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08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在http://www.cninfo.com.cn网站上公布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伟 3.网络投票的意见摘录:不适用 4.结论性意见: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其他有关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等事项的有效性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