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大亚科技(000910)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24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23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兴康先生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94,81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8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效率,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1、原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2、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原章程其他各条款维持不变。 (详见2008年5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表决情况:同意294,8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2008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294,8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成宝、阚赢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