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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000905)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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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08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08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监事吴伟建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周毅榕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不存在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本年度公司出售资产情况:2007年07月15日本公司将厦门市路桥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15%的股权出售给厦门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1526.78万元。 5、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0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侯岳屏先生对本项议案投了反对票,理由为:建议执行稳健的派息政策,06年派息率31.25%,因此,07年应派息0.11元/股。 四、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逐步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总体上有效地保证了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同时,本公司还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使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3、2007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1、2、3 项议案还应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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