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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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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核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核通过《公司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0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基本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基本能够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控制。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核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五、监事会对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根据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检查和了解,监事会认为,由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00年度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现象。 (5)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且交易条件及价格均依照市场原则公平进行,未有损害本公司利益现象。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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