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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00087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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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7月11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长刘永好先生、董事赵力宾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特分别委托董事黄代云先生、董事曾勇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在董事、总经理黄代云先生的主持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以及规范运作的自查和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做修改如下: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58.45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670.14万元"。 2.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30,584,5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27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8%,有限售条件的法人股股份为360,1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2%"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56,701,4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410,92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0%,有限售条件的法人股股份为345,77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三、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拟选举黄友先生、章群女士和周友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拟聘的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深交所的审查。 另公司注册资本已发生变化,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应做相应修改,根据交易所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特此公告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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