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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000875)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提名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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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提名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28日在长春召开,会议审议了提名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提供的拟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简介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就有关问题询问了公司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 1、韩连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相关条件,同意提名韩连富为总经理候选人。 2、安涛、曲晓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条件,同意提名安涛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曲晓佳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候选人。 3、唐勤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条件,同意提名唐勤华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 4、宋新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条件,同意提名宋新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管维立) (张生久) (岳彦芳)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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