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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塑业(000859)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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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15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忠勋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43,349,404股,占公司总股本420,480,000 股的34.0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3,349,4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3,349,4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43,349,4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3,349,4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43,349,4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143,1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关联方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3,349,4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3,349,4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杨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2)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于国侠女士为公司董事; (3)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继凤女士为公司董事; (4)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杨志远先生为公司董事; (5)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涛先生为公司董事; (6)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欧雪光先生为公司董事; (7)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杜国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朱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9)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强昌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周亚娜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杨林先生、于国侠女士、张继凤女士、杨志远先生、李涛先生、欧雪光先生、杜国弢先生、周亚娜女士、朱丹先生、强昌文先生组成(其中杜国弢先生、周亚娜女士、朱丹先生、强昌文先生为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提出任何异议)。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刊登于2008年5月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7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10、《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夏守豪先生为公司监事; (2)以143,349,404个表决权数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投票表决权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杜叔华女士为公司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夏守豪先生、杜叔华女士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杨明胜先生组成。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刊登于2008年5月5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7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鲍金桥律师; 3、结论性意见:国风塑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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