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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塑业(000859)关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20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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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塑业")于2008年4月22日发出了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定于2008年5月15日召开国风塑业2007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刊登在2008年4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2008-011)。 2008年4月29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4.06%股份)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200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于2008年5月15日召开的国风塑业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第九、第十项议案。 一、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公司依法规范治理和运作,按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监事会提名,其他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由符合规定的股东单位推荐。经认真研究、审查和推荐,提名以下人员为国风塑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杨林、于国侠、张继凤、杨志远、李涛、欧雪光、杜国弢、周亚娜、朱丹、强昌文(其中杜国弢、周亚娜、朱丹、强昌文为独立董事)。详细个人简历附后。 2、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审查和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国风塑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具体名单如下:夏守豪、杜叔华。详细个人简历附后。 二、提案的审议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和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有关累积投票的具体操作办法根据规定并结合实际届时由公司拟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余有、刘建华和吕连生先生对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我们对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示同意。我们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可以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发出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5日 附个人简历: (1)杨林: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合肥变压器二厂副厂长、厂长,合肥市教育工业公司经理,合肥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合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合肥市青年国际商会)副会长。曾获"合肥市十佳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2)于国侠:女,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安徽维尼纶厂成本会计,合肥好华食品厂财务副科长、管理科长,安徽开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合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员。 (3)张继凤:女,196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4)欧雪光:男,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安徽东风塑料总厂车间主任、销售公司总经理、厂长助理、副厂长、安徽国风塑料制品厂常务副总经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李涛: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合肥第一塑料厂总工程师、安徽国风注塑总厂车间主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6)杨志远:男,195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杨志远先生曾获得"合肥市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 (7)杜国弢:男,1961年出生,专科学历,律师。曾任安徽省第三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省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10月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现为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8)周亚娜:女,1954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安徽大学会计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省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学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9)朱丹:男,1968年出生,会计专业硕士,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会计师资格、中国执业司法鉴定人资格曾任安徽省税务学校任教师、历任助理讲师、讲师,深圳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现任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培训讲师。 (10)强昌文:男,1965年出生,法学博士,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安徽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总干事。获得安徽省优秀教师、安徽省首届十大青年法学家等荣誉。 (11)夏守豪:男,194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企管办主任、审计部部长、证券部主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 (12)杜叔华:女,1949年出生,统计师。历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科科长、计划制造部部长、资产经营部部长、财务金融部部长、总经济师,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杜叔华女士曾被国家统计局授予"全国工业统计先进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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