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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糖股份(000833)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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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7月17日上午8:30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广西贵港市幸福路100号本公司办公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黄振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75,81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6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对每名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在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提出异议。 大会选举黄振标先生、李朝晖先生、刘强先生、徐在亮先生(独立董事)、邵九林先生(独立董事)等五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黄振标:同意的75,8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的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的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李朝晖:同意的75,8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的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的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刘强:同意的75,8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的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的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徐在亮:同意的75,8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的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的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邵九林:同意的75,8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的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的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张静琴女士、周如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梁步明先生直接进入公司监事会。 张静琴:同意的75,8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的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的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周如军:同意的75,8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的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的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桂云天律师事务所指派袁公章、廖国靖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了《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资料; 3、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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