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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铝股份(000831)关于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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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2008年预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占同类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交易的 去年实际 类别 劳务划分 比例 总金额 销售产品 铝锭 运城市关铝设备 3,600万元 总计 1.8% 543.82万元 材料有限公司 3,600万元 采购物资 铝铸模等铸 运城市关铝设备 不超过500 500万元 20% 295.95万元 钢(铁)件 材料有限公司 万元 接受综合 山西关铝集团有 1,196.41 总计 服务 综合服务 限公司 万元 1,196.41 100% 562.45万元 万元 土地租赁费 山西关铝集团有 370.28万元 192.55万元 限公司 其他交易 水电汽费 山西关铝集团有 300万元 总计 100% 110.01万元 限公司 1,530.28 使用电费 山西关铝集团有 860万元 万元 184.92万元 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庆;注册资本:451,924,509 元;成立日期:2003年6月26日;住所:山西省运城市解州镇新建路36号;公司经营范围:普通铝锭、铝粉、铝制品的冶炼,批发零售氧化铝粉、铝工业生产设备、原辅材料、仪器仪表、零部配件、氟化盐、炭素制品、日用百货。铝工业及相关工业技术开发、转让,机电制造、安装、修理业务,物业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开发。 (2)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柏林;注册资本:15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0日;住所:永济市中山东街26号;公司经营范围:非标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维修,铝电行业辅助材料生产、加工,有色、黑色冶炼、铸造; 废金属加工、利用(以上项目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规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129,06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6%。 (2)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信誉度高,预计在2008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与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26.69万元; 与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1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上所述,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长期、良好的合作也降低了彼此的磨合成本。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4、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关联董事李庆先生、赵志彬先生回避了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可,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铝锭购销事宜签署了合同,主要内容为: 1、合同签署日期:2007年12月31日 2、合同价格及交货方式 (1)价格按提货当日(遇节假日顺延)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AL99.70%铝锭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价下浮170元/T,级差按甲方规定执行。 (2)乙方到甲方仓库自提。 3、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收到甲方所发铝锭后,五个工作日内用银行现汇方式(汇票、电汇)向甲方结清全额货款,甲方同时向乙方出具增值税发票。若乙方付承兑汇票,按甲方所在地区银行同期贴息率贴息。 (2)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甲方将暂停供货,乙方拖欠货款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合同生效及执行期限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二)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运城市关铝设备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就工矿产品购销事宜签署了合同,主要内容为: 1、合同签署日期:2007年12月28日 2、合同价格及交(提)货方式 (1)有色产品:铝锭基价+2000元加工费,黑色产品:价格遵循随行就市原则。 (2)交(提)货方式: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现场。 3、结算方式及期限:实行一票结算,供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内部结转。 2008年预计费用为500万元。 (三)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1、就甲方的后勤服务及辅助生产配套委托乙方进行有偿管理事宜,达成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 (1) 协议签署日期:2008年3月31日 (2)合作范围:凡是甲方辅助生产或生活所需要的后勤服务及辅助生产配套,全部由乙方承担。 (3)收费标准:546.41 万元/年(以下价格均为不含税价)。其中:绿化环卫111.4万元/年;公寓楼93.1万元/年;公用设施、道路维修服务等185万元/年;文化生活服务156.91万元/年。 (4)协议结算方式:按月以现汇方式结算,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应在一周内付款,欠款部分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息。 (5)协议有效期: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2、就货物押运及相关业务订立本协议,主要内容为: 押运价格及其结算 (1)押运价格:重熔铝锭、铝合金锭:43.4元/T;铝杆、铝线材57.9元/T(2)协议有效期:2008年3月26日—2009年3月25日。 3、就保安消防达成协议,主要内容为: (1)保安及消防费用18万元/月(含税价)。 (2)协议有效期:2008年3月26日—2009年3月25日。 (四)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对甲方的土地租赁权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签署日期:2008年3月31日 2、2007年山西省土地使用税应税标准进行了上调,经双方协商土地使用权租赁费按每年16元/平方米执行,甲方每年收取乙方租赁费370.28万元。 3、租赁费每季度收取一次。 4、本协议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山西关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对乙方供水、电、汽服务达成协议,主要内容为: 1、协议签署日期:2008年3月31日 2、关于自来水的计算问题:乙方各生产单位和生活福利设施所使用的自来水、生活区职工用水,每吨按2.23元计算。 3、关于汽的结算问题: (1)采暖用汽:4.10元/m (2)洗澡用汽:63.10元/T。 4、关于电的结算问题:乙方用电按甲方当月综合电价计算。 5、关于小车费用:按关铝股份实际发生额的30%计算。 以上五项总金额预计为1160万元。 6、本协议从2008年元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七、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签署的协议、合同。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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